【点拨】2020-中级建筑与房地产-app题库-第7章-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竣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合同管理-以下关于缺陷责任期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工程缺陷责任期等同于工程保修期
缺陷责任期自合同竣工日期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 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意味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完成 工程施工、竣工和缺陷修复义务
此题考查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与返还。
缺陷责任期与工程保修期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缺陷责任期实质上是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一个期限,而工程保修期是发承包双方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保修期限。缺陷责任期不能等同于工程保修期,故A选项错误。缺陷责任 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故B选项错误。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CDE。
【思路点拨】缺陷责任期管理
(1)缺陷责任期的规定
①缺陷责任期是指施工承包单位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②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③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2)缺陷责任期与工程保修期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①缺陷责任期实质上是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一个期限。
②工程保修期是发承包双方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保修期限。
③缺陷责任期不能等同于工程保修期。
(3)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4)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4日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