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3-中级财税-教研自编题-第4章-自行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某电子烟生产企业持有电子烟商标A生产电子烟产品。2022年12月,该纳税人生产销售A电子烟给电子烟批发企业

A

若该纳税人分开核算A电子烟和B电子烟销售额,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36万元

B

B电子烟生产企业将B电子烟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时应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

C

如果该纳税人没有分开核算A电子烟和B电子烟销售额,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18万元

D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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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因此如果该纳税人没有分开核算A电子烟和B电子烟销售额,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

(100+50)×36%=54(万元)。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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