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拨】2020-中级财税-孙文静老师-模考特训2-第15题-第6章-房产税-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王某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元)。
1.652
0.816
0.516
1.632
本题考查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
(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
(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
(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D。
【思路点拨】此题涉及到一个产权出典,此题中一定注意王某是出典人因此无需对此缴纳房产税;另外注意:①房产出租就从租,不出租就从价,出租时免租期依然是从价;②从价计征时注意题目中给的房产原值扣除比例;③租金如果给的是一个月的就需要乘以出租的月份,如果给的是出租期间总共的租金则无需乘以月份。例如此题就需要乘以月份来计算出租期间的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