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拨】2020-中级财税-课后作业-第4章-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钢材。2020年2月份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使用3年的机器设备
4456.34
4100.00
4885.12
4860.68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征收率。
销售已使用3年的机器设备,外购进项税额已经抵扣,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摩托车于2012年12月购入,进项税额未抵扣,因此应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的钢材应按销售货物13%税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5100÷(1+13%)×13%+14000÷(1+3%)×2%+35000÷(1+13%)×13%=4885.12(元)。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C。
【点拨】此题考查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但是有一定难度,涉及雷点比较多:
一、首先明确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选择什么计税方法如何判断。
销售购进的货物选择什么计税方法主要是看购进时是否进行过抵扣,如果没有抵扣过,那么是简易计税,如果抵扣过,就是一般计税方法。一般情况下,在题目没有明确告知是否进行过抵扣的情形下,我们默认2009年以后购进的都进行过抵扣。
所以题中5100一般计税;14000简易计税。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给小规模纳税人,应该按照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税率是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