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23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上海分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23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该企业2023年6月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 )万元。
300
400
500
600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已知:2023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
2000×25%=500万元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C。
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 )万元。
50
150
200
250
本题考查分摊方法。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50%在各二级分支机构间分摊。
因此:500×50%=250万元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D。
上海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 )万元。
54.375
75.000
87.500
125.000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上海分公司分摊比例=0.35×[400÷(400+1600)] +0.35×[100÷(100+300) ] +0.30×[500÷(500+2000)] =0.07+0.0875+0.06=0.2175
上海分公司应预缴企业所得税=250×21.75%×=54.375(万元)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
南京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 )万元。
125.000
162.500
175.000
195.625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南京分公司分摊比例=0.35×[1600÷(400+1600)] +0.35×[300÷(100+300)] +0.30×[2000÷(500+2000] =0.28+0.2625+0.24=0.7825
南京分公司应预缴企业所得税=250×78.25%=195.625(万元)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D。
关于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
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内就地申报预缴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A选项正确,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B选项错误,二级分支机构应当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
C选项错误,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D选项正确,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内就地申报预缴。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