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拨】2019-中级财税-刘文秀课后作业-第5章-第2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扣缴义务人在向居民个人支付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扣缴义务人在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预缴申报。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D。
【思路点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累计预扣预缴: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按照累计预扣预缴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2.累计预扣法的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固定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专项扣除,即“三险一金”。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 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