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6-中级财税-app题库-第4章-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一批货物,约定在当月支付贷款,至月底乙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经双方协商,乙企业用自产的产品抵顶货款,双方按规定互开专用发票。则下列税务处理中,错误的有(    )。   

A

甲企业应作购销处理,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B

乙企业应作购销处理,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C

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顶货物不应作购货处理

D

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E

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作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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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C,D,E
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故AB项说法正确。

CDE项说法错误。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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