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点拨】2016-中级工商-app题库-第2章-股东会会议-下列( )情形下,应该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B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E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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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A,B,C,E
解析

本题考查股东大会的种类及召集。

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1、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3、单独和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故ABCE正确,D项应当是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BCE。

【思路点拨】注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提出临时提案的条件的区别: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之一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而临时提案提出的条件之一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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