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表示愿意以八折的优惠价格出售一批产品,乙公司回函称愿意购买,但希望价格能降到七折。根据《民法典》,乙公司的回函构成( )。
拒绝
要约邀请
新要约
承诺
考查第35章。承诺意味着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对要约实质性内容的完全接受。要约的实质性内容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如果受要约人对上述内容加以变更,便构成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受要约 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