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律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 )按份共有人同意。
实际占有不动产
全体
占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占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考查第34章。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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