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级经济基础-课后作业-第36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股东损害公司权益的下列行为中,当事人可请人民法院认定抽逃出资的情形有
股东将10万元汽车评估作价50万元出资
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股东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股东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
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违反禁止抽逃出资的规定的,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抽逃出资的各种表现情形,包括:
①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②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③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④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⑤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本题答案为B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