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俊升-2024-中级经济基础-经典母题班-第34章-第25题-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关于质权和留置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现有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将有的应收账款不能出质
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从属性和可分性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留置权可以发生在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中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能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考查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
根据《民法典》第440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出质:①汇票、本票、支票;②债券、存款单;③仓单、提单;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选项A说法不正确。
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从属性和不可分性。选项B说法不正确。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选项C说法正确。
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若留置物与所担保债权的内容毫无关系,则不能产生留置权。选项D说法不正确。
《民法典》第449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能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选项E说法正确。
本题答案为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