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经济基础-app题库-第33章-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阶段-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
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
民商法主导模式
行政法主导模型
民商法、经济法主导,环境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辅助模式
考查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阶段。
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阶段如下:
第一个阶段是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是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A正确。
第二个阶段始自封建社会末期和自由资本主义阶段,从最初诸法合一发展为刑法、民法分离;以后又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以致发展到十几个法律部门。这个时期对经济关系调整起主导作用的是民商法。B属于第二阶段。C是无关项。
第三阶段是进入当代社会,法律体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新兴法律部门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辅助性法律部门。D属于第三阶段。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