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经济基础-app题库-第33章-"经济法"和"调整经济的法"的关系-当代社会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模式是( )。
民商法主导模式
行政法主导模式
经济法主导模式
民法、商法、经济法主导,其他部门法辅助模式
考查“调整经济的法”和“经济法”。
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是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第二个阶段始自封建社会末期和自由资本主义阶段,从最初诸法合一发展为刑法、民法分离;以后又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以致发展到十几个法律部门。这个时期对经济关系调整起主导作用的是民商法。第三个阶段是进入当代社会,法律体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新兴法律部门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辅助性法律部门。D正确,ABC选项错误。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