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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中级经济师后,能获得国家的补贴。中级经济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由岗位津贴、书报费、交通费等构成。
在许多单位,中级经济师可以享受科级干部的待遇,达到退休年龄退休时,将按照退休时工资标准增加10%发给退休金。
企业在职职工在持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取得时间以证书的批准日期为准),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或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助,逾期不予受理。
有些省份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但并不是所有省市都有发布相关文件。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通知里说的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未说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济师属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评价类)证书,不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前,仅有小部分省份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纳入了职业技能补贴范围,因此广大考生在查看当地官方通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如果您所在的省份未发布技能补贴公告,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咨询有没有这项政策,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的方式进行了解。
取得了中级经济师证书的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 [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全国中级经济师考试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有关于考试的实施部门、科目、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成绩和证书管理办法等,都由这一部门统一制定与调整。
各个考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相继按照国家人社部的要求给出考试安排,如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并在确认后对外公布相应的考务通知。
各地区考生则需按照所在地人社部的考务通知按时进行报名操作,按时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人社部会统一安排成绩查询入口,并给通过考试的考生统一印制资格证书,供考生按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