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报名公告可知,广东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8月1日9:00至8月11日17:00。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人员,均视为放弃报名。广东的考生一定要及时在线上进行报名。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且具备下列条件其中一条,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1、拥有博士学位;
2、拥有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一年;
3、拥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二年;
4、拥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四年;
5、拥有大专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六年;
6、高中或中专毕业,拥有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十年。
中级经济师报考对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定为考试当年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经济专业或者相关专业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经济专业或者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真实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
中级经济师考试是在网上报名,考生可以点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进行注册然后登录账号,点击所要报考的考试专业开始报名就可以。
中级经济师报考中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如下: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备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前,可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的门户网站或其它渠道,获取中级经济师考试相关内容。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照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