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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22:
融资租赁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是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交易,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三方当事人,包括租赁合同、供货合同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享有设备的使用权。
租赁期大部分相当于设备寿命期,出租人通常不承担租赁物的余值风险。租赁期满,设备可由承租人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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