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锅炉的规格与型号
我国工业锅炉产品型号由三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用短横线相连,表示方法如下:
型号的第一部分分为三段:第一段用两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锅炉本体型式,第二段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锅炉的燃烧方式(废热锅炉无燃烧方式代号),第三段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t/h)或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MW),废热锅炉则以受热面(m2)表示。
型号的第二部分表示介质参数。共分两段,中间用斜线分开。第一段用阿拉伯数字表示额定蒸汽压力或允许工作压力(MPa);第二段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过热蒸汽温度或热水锅炉的出水温度/进水温度。对生产饱和蒸汽的锅炉,则无斜线和第二段。型号的第三部分表示燃烧种类。以汉语拼音字母表示燃料种类,同时以罗马数字代表燃料分类与其并列。如同时使用几种燃料,主要燃烧代号放在前面。
例如,型号为 SHI.10-1.25/350-A 11型的锅炉,表示为双锅筒横置式锅炉,采用链条炉排,蒸发量为10t/h,额定工作压力为1.25MPa,出口过热蒸汽温度为350℃,燃用二类烟煤。又如型号为 DZWI.4-0.7/9/95/70-A 11型的锅炉,表示为单锅筒纵置式,往复推动炉排炉,额定热功率为1.4MW,允许工作压力为0.7MPa,出水温度为95t,进水温度为70T,燃用皿类烟煤的热水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