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水样的采取和分析
(1)、采取地下水试样和土试样的要求
12.1.1 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认定工程场地的土或水(地下水或地表水)对建筑材料不具有腐蚀性时,可不取样进行腐蚀性评价。否则,应取水样或土样进行试验,并按本章评定其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12.1.2 采取水试样和土试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或钢结构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地下水试样和地下水位以上的土试样,并分别作腐蚀性试验;
2混凝土或钢结构处于地下水位以上时,,应采取土试样作腐蚀性试验;
3混凝土或钢结构处于地表水中时,应采取地表水试样,作水的腐蚀性试验;
4 水和土取样数量每个场地不应少于各2件,对建筑群不宜少于3件。
(2)、测试目的和内容
测试目的和内容见下表。对于污染水的取样量及分析项目应根据污染物质确定。
水试样测试目的和内容
(3)、采取地下水试样注意事项
1 取样前至少用水样洗涤玻璃瓶和塞子3次,取样时水应缓缓注入瓶中,不能搅动水源,并注意勿使砂石飞浮土颗粒或植物等进入瓶中。
2 采取水样时,不要把瓶子完全装满,水面与瓶塞间要留1cm左右的空隙以防气温改变时瓶塞被挤掉。
3 水样取好后,仔细塞好瓶塞,不能有漏水现象,然后用石蜡封瓶口。如水样运送较远,则应用纱布或绳子将瓶口缠紧,然后再以石蜡封住。
4 在钻孔中取样,应尽可能从钻孔中抽出1—2倍水柱体积的水,然后取样。
5 运送途中严防水样封口破损,冬季应防止水样瓶冻裂,夏季应避免日光照射。
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和工程特点,提出岩土试验和水分析的要求
内容详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11.1.2条、11.2.1条、11.2.3条、11.2.4条、11.3条、11.3.1条、11.3.2条、11.3.3条、11.3.4条、11.3.5条、11.4.1条、44.4.2条、11.4.3条、11.4.4条、11.5.1条、11.5.2条、11.5.3条、11.6.1条、11.6.2条、11.6.3条、11.6.4条、11.6.5条、11.6.6条
更多内容访问>>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频道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论坛 岩土工程师课程试听
·2010年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岩土工程师辅导现在报名任意专业知识赠送专业知识习题班
·老师辅导每天24小时不限时间随时反复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