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注工办[2005] 3号
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委员会,人事局职称资格考试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勘察设计单位,中央在渝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注工岩土[2005]1号)规定,为切实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5年6月20日─30日(星期六、日不报名)
二、考试时间、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表:
类 别 |
级别代码
及名称 |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科目代码
及名称 |
考试时间:
10月22―23日 |
08.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
1. 基础 |
01. 基础 |
1.基础考试 (上) |
22日8:00―12:00 |
2.基础考试 (下) |
22日14:00―18:00 |
2.专业 |
01.专业 |
1.专业知识考试 (上) |
22日8:00―11:00 |
2.专业知识考试 (下) |
22日14:00―17:00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23日8:00―11:00 |
4.专业案例考试 (下) |
23日14:00―17:00 |
报考人员须按上述表内相应代码认真填涂《重庆市 资格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对应栏目。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㈠ 符合上述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 取得本专业(指勘察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指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3.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2.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4.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5.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6.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 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2. 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3. 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4. 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5. 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6. 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7. 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四、报名地点
㈠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事局大门内右侧,联系电话:89077188)。
㈡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培训部,联系电话:67765273)。
㈢ 重庆市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704室,联系电话:68770085)。
㈣ 重庆市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分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培训部,联系电话:65410804)。
㈤ 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㈥ 重庆展望职业学校(地址:石桥铺渝州路18号高创锦业大厦5楼,联系电话:68619697)。
㈦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地址:渝中区学田湾下罗家湾16号5楼,联系电话:63622996、63625274)。
㈧ 南岸区人事局职改办(地址:南坪福天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62986606)。
㈨ 万州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58221792。
㈩ 涪陵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2227363。
(十一)黔江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9222942。
五、报考程序及要求
㈠ 资格审查部门:
1.2005年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查。重庆市建委委托万州区建委对万州区、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开县、云阳县、忠县、梁平县、城口县地区的考生进行资审;委托涪陵区建委对涪陵区、武隆县、垫江县、南川市、丰都县、石柱县地区的考生进行资审;委托黔江区建委对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地区的考生进行资审。
2.其它区、县(自治县、市)的首次报考人员到重庆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专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建委勘察设计处)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63622996)。
㈡ 资格审查程序:
1.报考人员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一),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携带学历证书(原件)、设计业绩和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材料,交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初审。
2.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可在就近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职称资格考试管理部门领取《报名卡》,并按报考条件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手册》,认真填涂《报名卡》并贴1寸黑白近照1张,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持《初审合格通知书》、《报名卡》、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均为原件),到报名点报名。
3.为方便续考生报名,续考生可以凭往年的准考证和1寸黑白近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报名卡》,不再到上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所在单位盖章。
4.基础考试合格,又符合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
5.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填涂《报名卡》各栏目信息须完整准确,不能漏填、错填。否则,责任自负。
六、考试收费标准
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10元,合计130元;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30元,报名费10元,合计530元。各报名点在2005年7月15前到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报送《报名卡》和按专业、基础分类的报名人数统计表时,务必同时将报名考务费一并交清,以便及时上缴建设部。
七、考场设置
全市集中在主城区统一设立考点,考生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八、教材与考前培训
考试教材的征订与考前培训均由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监督站负责组织,联系电话:63639659。
九、其它要求
㈠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㈡ 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专业考试第一天的专业知识考试和第二天的专业案例考试均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
㈢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㈣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计算过程。
㈤ 各报名点在报名时要将《200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考生须知》(附件二)印发给每位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
㈥ 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0月10日后。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附件二:200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重庆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重庆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
岩土专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执业资格 岩土工程师 考试 通知
抄送:市改办 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
共印350份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注册 工程师
资格考试申报表
申报级别
省市名称
单位名称
姓 名
填表时间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供申报注册工程师考试使用。一至二页由申报者填写,三页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审定后填写。
二、王选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填写最高学历的(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划去。
基 本 情 况
姓名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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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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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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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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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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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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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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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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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设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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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
务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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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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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毕(肆、结)
业时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制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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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相关专业)
专业进修培训情况 |
起止时间
(年月日) |
培训单位 |
专业或课程
主要内容 |
结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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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 工程设计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
单位 |
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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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过
违反职业
道德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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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市建设行政、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定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准考证编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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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印发给每位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
200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1.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第一天为知识概念性考题,上、下午各70题,前40题为单选题,每题分值为1分,后30题为多选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分析题,上、下午各30题,实行30题选25题做答的方式,多选无效。如考生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计分及复评试卷,其它作答题目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满分100分。
考题由概念题、综合概念题、简单计算题、连锁计算题及综合分析题组成,连锁题中各小题的计算结果一般不株连。
2.试卷作答用笔: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
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否则视为违纪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3.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4.对于使用答题卡作答的考试,考生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相应题号的选项中,用2B铅笔准确填涂所选选项的信息点(字母)。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擦净原选项的填涂痕迹,以免电脑读卡时发生误读现象。
5.岩土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过程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不再另配发答题纸。
6.考生在作答专业案例试题时,必须在试卷上写明每道试题的答案,并在相应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务必书写清楚,以免影响老师人工复评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视为无效,该试题不予复评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