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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天津人才考评中心发布了《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告公布了2023年天津岩土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29日0:00至9月4日24:00,9月2日9:00至9月9日16: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
官网原文内容如下: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3〕9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11月4日至11月5日,其中基础考试为4日,专业考试为4日、5日。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的“考试介绍”查询。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1月4日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11月4日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1月4日14:00-17: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1月4日14:00-18: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11月5日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11月5日8:00-12: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1月5日8:00-11: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1月5日14:00-17: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1月5日14:00-18:00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11月5日14:00-17:00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0:00至9月4日24: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报名临近,小编建议考生可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2023年辽宁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名时间、缴费时间,助您顺利完成报名。可点击查看>>2023年全国各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汇总。
三、报名条件
202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对报名条件还不清楚考生可点击查看>>2023年度岩土工程师报考资格查询入口。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报考人员须及早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应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 核查流程
天津市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报考方式 | 类别 | 注册审核 | 上传材料 | 现场审核 |
选择告知承诺制 | 基础、专业 | 通过 | 不需上传材料 |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 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3年9月6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 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
未通过 | 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 |||
需线上人工核查 | ||||
免试 部分科目 | 通过 | 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 ||
未通过 | ||||
需线上人工核查 | ||||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 | 全部报考人员 | 全部报考人员 | 不需上传材料 | 全部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信网学历 (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 件的相关材料原件(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符 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于2023年9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 天津市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29日0:00至9月4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8月30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报考人员修改有关报考信息请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报名时间结束后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在天津考区再次提交。
4.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2日9:00至9月9日16: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2)考试费用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各项考试科目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于2023年11月1日9:00至3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3〕9号),将于2024年2月上旬公布考试成绩,届时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应试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应试人员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七)需要票据的报考人员请缴费成功后在报名服务平台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http://cz.tj.gov.cn)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验证码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报考人员工作单位信息,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内的有关事宜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天津人社”或“TJHRSS”,及时获取考试资讯。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3612977(天津市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开通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9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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