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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网校岩土工程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提供《2016年山东邹城岩土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2016年山东邹城岩土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公示,请有相关人员及时核对,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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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报名点办理时间:2016年6月5日至2016年6月14日期间(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702室(太平东路2666号)。
关于办理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会计、 下半年翻译笔译、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勘察设计类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及省驻济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会计、下半年翻译笔译、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类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方式
1、勘察设计类执业资格证书。市直、中央(省属)驻济有关部门(单位)考生请将有关材料报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到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汇总办理;县(市、区)所属单位的考生,将有关材料报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由县(市、区)人社局审核盖章后统一到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汇总办理。
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74号,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1113室。联系电话:3239871。
2、会计、三级笔译、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的资格证书。市直、中央(省属)驻济有关部门(单位)考生请将有关材料报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办理;县(市、区)所属单位的考生,将有关材料报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由县市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
二、逾期未领证书
为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安全,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为保证窗口正常工作秩序,对于超过此期限仍未领取的合格证书,请随下一批证书集中办理,敬请考生相互转告。
三、提交材料
通过人员准考证(或报名审核表)和身份证原件;
2、通过人员报名时所持的证书原件(学历证书、相应的资格证),如有遗忘请查看当年报名文件。审核人员如对证书的真伪存疑,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黑白彩色兼可)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如准考证同底版照片没有保存,可去照相馆翻拍准考证上的照片。
5、《执(职)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勘察设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适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会计、下半年翻译笔译资格证书适用)一份(打印、手写都可),证书办理人员需填写相应的表格。表中的证书编号一项请在合格人员名单中查询,需填写完整。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四、证书办理时间地点
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15日期间(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00—4:30。
附: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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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师证书注册办法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推荐,其中铁道部、水利部所属的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向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推荐,军队系统勘察设计单位向总后基建营房部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对本地区、本部门勘察设计单位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总政干部部复核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初审。
(三)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负责初审通过人员的测试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地区初审通过人员的测试工作,并将测试成绩报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
(四)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将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进行终审,报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后,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岩土工程师注册考核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总后基建营房部等主管勘察设计部门的意见函;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的申报表;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职务的任命文件的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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