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应支付的加工费为20 000元、增值税260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后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元。

A
60 000
B
80 000
C
83 400
D
85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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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B
解析
实际成本=60 000+20 000=8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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