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今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年利率4%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 000万元,期限为5年,利息每年末支付一次。发行结束一年后可以转换股票,转换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以转换为1元面值的普通股10股。甲公司今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0 000万元,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80 000万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的分拆,即到期全部转为股票。且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则甲公司年末的稀释每股收益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