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甲公司因从乙公司购买商品,应偿还乙公司的债务为2 000万元。2020年10月1日,经双方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其产品抵偿债务,该批产品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 0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当日,乙公司该项债权的公允价值为1 130万元。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因素。则乙公司在债务重组时应确认损益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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