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法》第44条,对评估专业人员存在该法第14条(除签署虚假评估报告之外)所列举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条规定,评估专业人员违反规定,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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