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监督检查措施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权采取的有( )。(9.5地图监督管理)
进入涉嫌地图违法行为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查阅、复制有关合同
扣押实施地图违法行为的设备、工具、
没收财物发票、收据
查封涉嫌违法的地图
《地图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进入涉嫌地图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3)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地图、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以及用于实施地图违法行为的设备、工具、原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