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下列地理信息中可公开表示的有( )。(9.2地图编制管理)
道路铺设材料
验潮站
瞭望塔
水库库容
海岸线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
公开地图禁止表示的内容
(1)【军事相关】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道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等直接服务于军事目的的各种军事设施;
(2)【军事相关】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及其内部的所有单位与设施;
(3)【公共安全相关】武器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危险化学品、铀矿床和放射性物品的集中存放地等与公共安全相关的设施;
(4)【专用线】专用铁路及站内火车线路、铁路编组站,专用公路;
(5)未公开的机场;
(6)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内容。
公开地图禁止表示的具体形状及属性
(1)【重要设施】大型水利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石油和燃气设施、重要战略物资储备库、气象台站、降雨雷达站和水文观测站(网)等涉及国家经济命脉,对人民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民用设施;
(2)【公共安全相关】监狱、劳动教养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救助管理站和安康医院等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单位;
(3)【机场内部】公开机场的内部结构及运输能力属性;
(4)【渡口内部】渡口的内部结构及属性。
上述内容中,用于公共服务的设施可以标注名称,确需表示位置时其位置精度不得高于100米。
公开地图不得表示的属性
(1)重要桥梁的限高、限宽、净空、载重量和坡度属性;
(2)江河的通航能力、水深、流速、底质和岸质属性;水库的库容属性,拦水坝的构筑材料和高度属性,水源的性质属性,沼泽的水深和泥深属性;
(3)高压电线、通信线、管道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