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受理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建议的部门是( )。(7.8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与公布)
国务院新闻办
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
根据《测绘法》,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但由于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权威性、科学性等特点。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还必须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如有关国界线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必须与外交部会商,有关行政区域界线的长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应当与国务院民政部门进行会商。但是申请审核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必须依法向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