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列内容中,不属于自然资源部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进行审核的是( ) 。(7.8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与公布)
建议人的基本情况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公布的必要性
提交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可靠性与科学性
建议人建议审核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议人的基本情况;
(2)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详细数据成果资料,科学性及公布的必要性说明;
(3)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获取的技术方案及对数据验收评估的有关资料;
(4)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内容
(1)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公布的必要性;
(2)提交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4)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是否符合国家利益,是否影响国家安全;
(5)与相关历史数据、已公布数据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