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拆迁基础测绘标志,或者使基础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工程建设单位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 )支付迁建费用。(4.6测量标志管理)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测量标志保管部门
设置测量标志的部门
测量标志迁建费用一般都应当支付给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由负责拆迁审批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和条件的单位进行重建。《测绘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军用控制点的,应当征得军队测绘部门的同意。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