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级测量标志分类保护方案》,下列保护措施中不属于重点保护措施的是( )。(4.6测量标志管理)
对损毁的测量标志进行评估,不具使用价值的不再维修或重建
定期开展维护,对损坏的测量标志进行维修
严格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加强测量标志迁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将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对测量标志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级测量标志分类保护方案》,(一)对重点保护类测量标志应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查清测量标志的现状,录入重点保护测量标志数据库;
2.构筑必要的防护设施,设置规格统一、内容明确的警示标识;
3.对需供电、通信保障的测量标志提供稳定的供电、通信保障,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4.对具有历史纪念意义和科普宣传等文化价值的测量标志,申报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或改造成景观型测量标志加以保护;
5.明确测量标志保护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巡查,及时掌握和上报测量标志状态;
6.定期开展维护,对损坏的测量标志进行维修;
7.严格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加强测量标志迁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迁建质量合格;
8.将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对测量标志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加强针对重点保护类测量标志周边相关单位和群众的宣传教育。
A选项对损毁的测量标志进行评估,不具使用价值的不再维修或重建,属于一般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