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各县(市)区鉴定中心、职业培训学校、企事业单位:
现将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计鉴 [201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报名时间:9月25日―26日。
2、初审资格合格人员于当日缴费,复审资格合格后开据正式发票。
3、鉴定时间:11月16―17日
4、报名地点:朝阳市劳动大厦二楼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4号窗口(朝阳大街3段112号,兴隆大家庭斜对过)
咨询电话:0421-2638988 施卫东
0421-2638989 程涵溢 姜 波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