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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湖北省卫生厅发布《食堂营养师配置及“合理膳食进食堂活动”工作指南》,要求在全省托幼机构、学校和进餐人数超过3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配备专兼职营养师,进行合理膳食和科学配餐指导。到今年底,营养师配置覆盖率达到25%。
工作指南的发布,是为落实《健康湖北全民行动计划(2011~2015 年)》提出的“倡导合理膳食”有关精神,通过营养师的合理膳食、科学配餐指导和营养宣教工作,提高全省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合理膳食知识水平,使居民树立正确的营养观念,建立正确的饮食行为,降低营养相关性疾病发生率,提高居民的营养质量与健康水平。
工作指南要求,各级疾控中心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单位食堂开展“合理膳食进食堂”试点和经验推广工作,通过开展“合理膳食进食堂”主题活动,在各类食堂举办营养知识培训;指导合理膳食宣传展板、膳食宝塔模型、健康体重自测角的设置;积极推荐营养食谱科学配餐计划,倡导食堂提供控油、低盐、少糖饮食。同时组织督导、考核评价和宣传报道。
工作指南还确定了健康示范食堂标准和营养师岗位条件。参加健康示范创建的食堂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且达到食品卫生量化管理等级B 级以上;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提供并鼓励奶类、豆类、新鲜果蔬消费;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职工选择;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30 克/人.天)、食盐推荐量(6 克/人.天)的标准。有条件的地方标出每份菜的热量、油脂含量和食盐含量。
营养师要求经过国家人事劳动部门公共营养师考试合格,取得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并通过市州级以上疾控机构系统的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