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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营养学会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没有补贴,但人社第三方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在部分地区是有补贴的。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具体的申领条件和补贴标准如下:
1.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 不同地区的补贴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直接与当地人社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申领方式和所需证件。
3. 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根据不同的职业资格等级,补贴标准也有所差异:
- 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 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工种、同一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每年可以申领补贴的次数可能不同,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的政策为准。申请人在申领前应详细了解当地的补贴政策,并准备好相关证件进行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