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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共营养师补贴政策旨在鼓励更多的人从事公共营养师职业,提高公共营养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申请公共营养师补贴。
首先,申请人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这意味着只有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纳满12个月的人才有资格申请补贴。
其次,申请人需要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他种类的营养师证书是不符合申领条件的。
具体的补贴金额根据证书等级不同而有所区别。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证可以获得2000元/人的补贴,四级(中级)证书可以获得1500元/人的补贴。
申领公共营养师证补贴需要前往当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申请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可以向当地人社局咨询。
一旦申请通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每个地方的申请金额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根据当地人社局的通知进行办理。
总之,山西省公共营养师补贴政策为从事公共营养师职业的人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同时也促进了公共营养服务的发展。符合条件的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享受相应的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