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50854-2024),下列天棚形式中,应按“艺术造型吊顶天棚”项目编码列项的是( )。
高差200mm且跌级2级的直线型天棚
高差300mm且跌级4级的直线型天棚
高差350mm且跌级2级的直线型天棚
高差380mm且跌级3级的直线型天棚
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的一般直线型吊顶天棚,高差≤400mm 且跌级≤ 3 级时,按"跌级吊顶天棚”项目编码列项;高差> 400mm 或跌级> 3 级时,按“艺术造型吊顶天棚”项目编码列项。圆弧形、拱形等造型天棚按“艺术造型吊顶天棚”项目编码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