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 50854-2024),以下关于桩基础工程量说法正确的是( )。
桩类型不能直接用标准图代号进行描述
项目特征中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桩长”不包括桩尖
打试验桩和打斜桩不需要单独列项,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接桩和送桩不需要单独列项,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①项目特征中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桩长”应包括桩尖(若有), 空桩长度= 孔深- 桩长,孔深为自然地面至设计桩底的深度。
②打试验桩和打斜桩应按相应项目单独编码列项,并应在项目特征中注明试验桩或斜桩(斜率) 。
③预制桩的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接桩和送桩,不需要单独列项,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