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都规定属于工程变更范围的是( )。
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
增加合同中任何工作
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增加合同中任何工作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属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