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部分项目工程清单的编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项目编码第3-4位为附录分类顺序码
项目名称应按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给定的名称确定
项目特征应按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予以描述
计量单位应按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给定的,选用最适宜表现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
工程量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第二级为附录分类顺序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按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