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进行共同费用分摊,应按建筑工程造价比例分摊的费用为( )。
项目建设管理费
用地与工程准备费
工程勘察费
建筑工程设计费
生产工艺流程设计费
用地与工程准备费、工程勘察和建筑设计费等按建筑工程造价比例分摊;生产工艺流程设计费按生产设备(包括需安装和不需安装设备)购置费比例分摊;项目建设管理费、联合试运转费、工程保险费和建设期利息等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比例分摊。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