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缺陷责任期自合同竣工日期起计算
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的,经查验缺陷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由承包人承担费用
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3年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起计算,最长不超2年,缺陷责任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价缺陷需要修复的,由承包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费用,并支付施工单位合理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