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下列情形中,属于发包人违约的有( )。
未按时组织专家论证
未按时提供相关资料
未按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未在施工期间对工程进行照管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的,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