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规定,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
1%
0.5%
1.5%
10%
【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履行。
【选项分析】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②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
③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