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时,对于逾期提取标的物的处置方式是( )。
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均按照新价格执行
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均按照原价格执行
【选项分析】《民法典》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