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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5年造价工程师必修课网络教育通知

|0·2015-05-29 10:15:09浏览0 收藏0
摘要 今日,从官网获悉,开展河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网络教育从2015年6月1日开始至2015年12月25日止,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今日,从官网获悉,开展河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网络教育从2015年6月1日开始至2015年12月25日止,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学时和形式

  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规定,造价工程师每两年需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继续教育学习要求,2015年河北省组织开展的必修课继续教育学习为30学时。学习形式为: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二、参加人员

  (一) 已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二)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未办理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三、学习流程

  2015年6月1日后,注册造价工程师可登录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http://www.hebzc.gov.cn继续教育平台“网上教育入口”进行报名并交费,经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开通网络教育学员身份,学员凭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注册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前10位)自行登陆中价协网站:www.ceca.org.cn学习。网上学习结束后请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并妥善保存,注册时提交。

  四、学习内容

  2015年必修课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四)、《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和《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五、费用及其他

  (一) 继续教育费用每人300元(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

  (二) 教材按照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请认真填写。

  (三) 在学员交费成功后将开具正式发票,学员可到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大厅注册中心9号窗口领取。本人领取,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或他人领取,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学员本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联系电话及传真:0311-87908205。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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