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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0·2014-06-26 10:43:06浏览0 收藏0
摘要 环球整理的关于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相关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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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

  ①无工作业绩。

  ②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③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⑤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⑥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3)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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