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4年造价工程师造价案例分析复习资料13

|0·2014-06-09 10:13:16浏览0 收藏0
摘要 环球网校整理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知识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课程推荐:精品VIP―网+面强势结合      全程领跑套餐―赢在起跑线上

  相关推荐:2014年造价工程师在线模考   造价工程师备考指南

  案例: ××商场为了扩大营业范围,购得某市毛纺织厂地皮一块,准备兴建该商场分店。××商场通过投标的形式与市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之后,承包人将各种设备、材料运抵工地开始施工。施工过程中,城市规划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施工现场,指出该工程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未领取施工规划许可证,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最后,城市规划管理局对发包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处以罚款2万元,勒令停止施工,拆除已修建部分。承包人因此而蒙受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给予赔偿。

  案例评析:《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合同属于典型的建设工程合同,归属于施工合同的类别,所以评判双方当事人的权责应依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本案中引起当事人争议并导致损失产生的原因是工程开工前未办理规划许可证,从而导致工程为非法工程,当事人基于此而订立的合同无合法基础,为无效合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之规定,规划许可证应由建设人,即发包人办理,所以,本案中的过错在于发包方,发包方应当赔偿给承包人造成的先期投入、设备、材料运送费用等项损失。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考试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更多造价工程师信息:

 

编辑推荐:

2014VIP套餐抢报,2013年课件,不过重学

2014年造价工程师全面开课

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试题及答案网友版 

2014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