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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造价工程师(安装)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25号)、《关于201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造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0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1)注册测绘师《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三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分别为68分、65分、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2)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科目为72分(试卷满分120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84分(试卷满分140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科目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的土建、安装专业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时间:2014年4月8日-4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合格人员2013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3)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2013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321室)办理资格证书。
附件:1.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造价工程师(安装)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2013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doc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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