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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粤人考函〔2014〕23号
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考生: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请省直报名点考试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4年3月3日至3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 。
二、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三、提交材料清单:
1.《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持报考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特别注意,2014年3月28日为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证书将无法制发。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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